资讯中心

  • 首页Our Projects2027年第33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税收优惠政策公布

2027年第33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税收优惠政策公布

2026-07-09 1429

财政部、海关总署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了支持筹办2027年长春第33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税收优惠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 对赛事执委会因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赞助计划分成(包括货物和资金)免征增值税;对通过市场开发取得的国内外赞助收入、无形资产(如标识)转让及特许权收入、宣传推广费、门票及预付消费卡收入同样免征增值税。 龙8头号玩家

- 执委会与中国集邮有限公司合作发行纪念邮票、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发行纪念币取得的相关收入免征增值税;来自广播、互联网、电视等媒体的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按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FISU)核定价格向运动员收取的食宿费及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 赛后执委会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龙8头号玩家

- 执委会使用的营业账簿、各类合同等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捐赠给执委会并办理产权转移书据的,相关书据免征印花税。

- 对执委会为举办赛事进口的、由FISU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指定、国内无法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且直接用于赛事的消耗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对其他赛事特需物资,可按暂时进境货物办理,赛事结束后复运出境予以核销;若留在境内或变卖,则按正式进口手续办理并依法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龙8头号玩家

上述措施旨在为长春大冬会筹办提供税费支持,降低组织成本,促进赛事顺利举办。

订阅我们的时事通讯

获取更多更新